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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接触性皮炎的依据是什么

作者:常州京城皮肤病专科发布时间:2022-05-24阅读数:

诊断接触性皮炎的依据是什么呢?接触性皮炎属于常见皮炎的一种。常州皮肤病医院专家说,接触性皮炎有别于其它类型的皮炎,其原因是一般发病较急,它的症状表现是在接触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红斑、丘疹、丘疱疹,严重时红肿并出现水疱或大疱,如果病情在初期没有得到有效治疗的话,到后期会疱破甚至糜烂。并且,接触性皮炎给患者的带来的另一苦痛是常有瘙痒和烧灼感。

那么,诊断接触性皮炎的依据是什么呢?下面就听听常州皮肤病医院专家给带给您的详细而又周到的解读。

专家说,接触性皮炎的发病机制有两种:原发性刺激和接触性致敏。

原发性刺激反应是指接触物本身具有刺激性或毒性,任何人接触该物质均可发生皮炎,如接触强酸强碱等化学物质;

接触性致敏反应,指接触物对多数人无不良反应,仅使少数具有过敏体质者发病,一般经过4~20天潜伏期,再次接触同类物质后,可于几小时或 1~2天内在接触部位及邻近部位发生皮炎。

其诊断依据是:

1、病程有自限性,某些致敏物所致者可于除去原因后l至2周皮疹可消退。

2、有接触刺激物或致敏物的病史。

3、致敏原皮肤斑贴试验阳性。

4、皮疹发生部位常在接触刺激物处。

5、有痒和烧灼感,重的有痛感、发热等全身症状。

6、皮疹形态常依接触物的性质不同而有差异,如致敏物的常为边缘清楚,以红斑、丘疹、水疱为主,也可发生自家过敏;如为刺激物的则常以红肿、水疱或大疱、糜烂甚至坏死均可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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